2020年度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本市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2016〕200号)及《关于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用于本市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经费资助的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就2020年度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项目(以下简称2020年度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加快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不断提升“四大品牌”影响力,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强本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2020年度项目,要紧紧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有关行业部门、组织(特别是牵头部门)要结合行业发展、服务产业变革;各区要结合区内重点产业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求;有关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要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主动承担,采取管办结合、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等方式,做好2020年度项目的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专业范围和重点领域
2020年度项目,在装备制造、信息、现代服务业等16个国家和本市确定的重点领域(见附件1)基础上,进一步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城市治理、区块链、绿色生态等关键领域,服务三项新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推动科创板持续发展和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乡村振兴战略。
三、项目计划
2020年度第一批项目计划投入950余万元,资助高级研修项目60期(A类5期和B类55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40期(A类5期和B类35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30期、培训项目开发6项、培训项目更新维护4项、培训师资进修项目5项。其中,高级研修项目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分为A、B、C三种类型,A类型需提供学员住宿,资助金额12.7万元/期;B类型不提供学员住宿,资助金额7万元/期;C类型不纳入资助范围,经费由承办单位自筹。原则上,计划在市郊举办的项目优先申报A类型。各单位申报时,需填写申报项目的意向类型,每个项目可填写1~3个不同的意向类型(详情请参见附件2和附件3)。
2020年度项目计划
项目 | 类型 | 数量 | 资助(万元) | 备注 |
高级研修项目 | A类 | 5 | 12.7 | 含住宿 |
B类 | 55 | 7 | 不含住宿 | |
C类 | —— | —— | 自筹经费 | |
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 | A类 | 5 | 12.7 | 含住宿 |
B类 | 35 | 7 | 不含住宿 | |
C类 | —— | —— | 自筹经费 | |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 30 | 3.3 | ||
培训项目开发 | 6 | 10 | ||
培训项目更新维护 | 4 | 5 | ||
培训师资进修项目 | 5 | 3 |
四、项目要求
(一)高级研修项目:研修对象主要为本市相关行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不少于40人(其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0%),研修时间为3—5天,主要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办班单位自筹。
(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对象为本市经济社会某一专业领域急需紧缺的中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不少于40人(其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0%),培训时间为3—5天,由办班单位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开展。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办班单位自筹。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为本市基层一线(含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小企业重点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期学员40人左右,培训时间为2—3天,由办班单位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开展。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养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办班单位自筹。
(四)培训项目开发:组织专业科目开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学大纲开发、教材编写、课程题库开发过程中的专家咨询费、评审费、资料费、课件制作费、会议场地费等。
(五)培训项目更新维护: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对已有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进行更新提升。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学大纲、教材、题库、教学方式更新过程中的专家咨询费、评审费、资料费、会议场地费等。
(六)培训师资进修项目:每个教研组开展2-3次教学方法研究和专业教研活动。教研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咨询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等。
五、推荐申报办法
(一)请有关行业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通知中的专业范围和重点领域,结合本行业、本区域的重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2020年度项目的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请有关行业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高级评委会、继续教育基地(重点是中评委),根据《关于加强本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沪人社专〔2018〕399号)和《关于鼓励本市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沪人社专〔2018〕202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的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三)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有关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6),并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选题相关的行业部门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明确行业部门或综合性较强的选题,可直接提交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有关行业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于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情况,送至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申报材料只需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的电子版申报表(PDF格式),WORD格式申报表可在www.sacee.org.cn网站下载。
联 系 人:倪国庆 韩静雷
联系电话:63801922
传 真:32511211
电子邮箱:sacee_work@126.com
地 址: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115室
邮 编:200070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4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